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工作的单位突然由“华锡航空服务公司”(以下简称华锡)变成了“首翼国际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翼)。岗位未变、同事未变、法人代表也未变,但
医保被暂停。身患重病的张女士,因无
医保未及时看病错过了最佳手术期。
为此,张女士状告首翼,索赔15万余元。
昨日,海淀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代理律师表示,张女士与华锡签订劳动合同,与首翼无劳动合同。对此,多名员工出庭称,与华锡签订的合同涉嫌欺诈。
昨日,海淀法院并未宣判,将择日再次审理。
焦点1 首翼与华锡是一家公司?
被告:与张女士无劳动关系原告:法人代表同属一人
昨日,张女士并未委托律师,在她看来“事实很清楚”。被告代理律师的答辩状也很简单:张女士并非首翼的员工,与首翼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不应向首翼提出赔偿。
该律师向法庭提供了张女士与华锡的劳动合同,还有一份华锡委托书。他称,首翼法人代表邱某的确曾是华锡法人代表,但后被华锡的上级单位解聘。由于一些员工的合同未到期,首翼公司受委托为张女士在内的华锡员工代发工资。
张女士并不认可这种说法,她称一直在同一地点做销售机票的工作,售的票有华锡的也有首翼的。张女士从工商处查出,2006年8月,首翼成立,法人代表是邱某。而华锡是2007年11月注销的,法人代表也是邱某。两公司并存过一年多。
同时,张女士说,她签的劳动合同是两份空白的合同,当时并不清楚甲方是谁,“说领导签了给我一份”,但至今未拿到。
法庭上,张女士的几名同事作证,称华锡和首翼实质就是一个公司,他们签的也都是空白合同,最后都没有拿到自己的那份,“这是一份涉嫌欺诈的合同。”
对此,首翼代理律师称,这些员工都是与华锡签的合同,否认了员工未拿到合同的说法。
焦点2 医保应由首翼上?
原告:医保卡标明“首翼”被告:上医保“出于同情”
“华锡没了,现在的合同当然应该是首翼的,医保也应该是首翼交。”张女士说。
她手中的
医疗保险手册上,工作单位为“首翼国际航空服务公司”,日期为2008年3月。张称,自己1月底住院治疗,这个医保未起到作用,如今这个医保费也停交了。
“不是你的员工,为何还给上医保?”法官询问被告代理律师,对方答复是出于同情,给她上了几个月,“多少能报一些。”
张女士的几名同事称,他们也都是3月份有的医保,“就是有了张姐的事,公司才给上的。”一名同事4月19日与首翼签的劳动合同,3月份就拿到了这份医保,此前她和张女士一样与华锡签的合同。
■ 新闻回放
无医保错过最佳手术期
2006年,张女士与华锡航空服务公司签订两年劳动合同负责销售机票。合同约定华锡公司将为她办理
社保手续。去年7月,张女士就诊时发现医保停交。
张女士说因为没有医疗保险,她一直没去医院。今年1月18日,她胃胀头晕,要求首翼公司法定代表人邱某拿出医疗本,邱某承诺马上补办医保。邱某曾是华锡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女士也一直在同一岗位工作。
随后,张女士病情加重,确诊为肝脏血管瘤增大,危及生命,她立即住院急救,虽无生命危险,但专家认为她错过手术时机。
今年3月,首翼公司为她补办了医疗保险,但6月后,医保费再次停交。 本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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