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东莞缴费社保缴费比例是多少?商业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
据悉,2020年东莞社会保险缴费基数2020;
根据省统计部门有关职工和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统计数据,2017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668元。其中,东莞属于第二类片区,因此全口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166元;
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7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454元,其中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135元;
东莞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月。
每年的7月1日,东莞市相关的社保缴费基数和社保待遇都会按新公布的数据执行!
2018-2020年东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社保的五个险种: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养老、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均按个人实际工资计算(设上下限),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是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即与本次调整挂钩的是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
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668元)和全口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66元)确定。缴费基数下限为全口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66元)60%(3100元),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668元)300%(20004元)确定。
参加企业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4454元)确定。
工伤保险
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4454元)确定。缴费基数下限按照2017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4454元)60%(2672.4元)确定,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4454元)300%(13362元)确定。
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参加企业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35元)和东莞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月)确定。缴费基数下限为东莞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017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35元)300%(15405元)。
2018-2020年东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3%,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2%;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7%,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0.5%。
一、2019年东莞社保缴纳比例和基数政策规定一、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与基数:
1、缴费基数:上限14958元、下限2408元;
2、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单位缴费比例11%,个人缴费比例8% ;
3、地方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3%,个人不用缴费。
二、医疗保险缴费说明:
1、缴费基数:基数上限11901元、基数下限2380.2元;
2、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分住院部分和门诊部分,住院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75%,个人不用缴费;门诊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05%,个人缴费比例为0.5% ;
3、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个人不用缴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单位缴费比例为3%,个人缴费比例为1.5%。
三、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1、缴费基数:基数上限11901元;基数下限1510元;
2、东莞市户籍:单位缴费比例为0.5%,个人缴费比例为0.2%;
3、非东莞市户籍:单位缴费比例为0.5%,个人不用缴费;
四、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1、缴费基数:基数上限13305元、基数下限1510元;
2、单位缴费比例为0.5%,个人不用缴费;
五、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1、缴费基数:上限9015元、下限1803元;
2、单位0.5—1.5%,其中工伤保险按各行业工伤事故发生率不同缴费比例划分为三类:0.5%、1%、1.5%,个人不用缴费。
二、东莞社保补缴政策和流程一、东莞社保补缴政策规定的补缴条件是什么?
社保补缴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
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给补缴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机构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
4、其他相关材料。
为弥补因企业迟缴职工养老保险费,造成职工个人账户金额损失,补缴养老保险费按照济劳险字【1999】7号文件执行。计算方法如下:
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应补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比例*补缴系数其中:缴费比例按照现行企业缴费比例执行,即28%,企业20%,个人8%。补缴系数起点为1.1,补缴年度每提前一年系数增加0.1,逐年计算。
二、异地人员自己如何缴纳社保?
异地户籍人员如果想要在当地办理社保,需要申请“社保转移”手续,其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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