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网社保新闻政策法规社保查询维权案例社保观点社保知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社保问答社保计算器
当前位置:社保网首页 > 政策法规 >

昆明市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相关政策措施的通告

 字体时间:2020-03-21来源: 中国社保网编辑:中国社保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建办金函〔2020〕71号),现就疫情期间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应对疫情、共渡难关相关政策措施通告如下:

一、因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影响,面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按国家及省、市相关规定,支持困难企业降低缴存比例,最低可降至国家规定的5%;对符合我市缓缴条件的企业,支持企业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待企业效益好转后再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具体办理手续可详询公积金服务热线0871-12329。

二、因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影响,疫情防控期间造成个人住房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不计入人民银行征信逾期记录。

三、因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影响,不能正常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延长缴存时间,不作为逾期缴存处理。说明情况并补缴后,可视为正常缴存,不影响个人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已办理按月公积金委托扣划偿还贷款业务的,职工因延期缴存无法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延期缴存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

四、各缴存单位和职工尽量通过“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昆明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及APP”、“云南省一部手机办事通APP—我的公积金”等互联网渠道查询及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2月12日

本文地址:/fagui/184049.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中国社保网是一个公益性质网站。文章版权永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本文已帮助

最新刊登

1

赞助商链接

猜你喜欢

今日热点

根治“医保中心拖欠百家药店结算费”,需

点击排行榜

  • 新闻
  • 观点
  • 政策
  • 案例
  • 知识
  • 办理
  1. 2016事业单位事假、休假、病假的有关政策规定
  2. 2017年上海最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览表
  3. 国家医保局: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达93万人次
  4. 2019社保新政策 补缴社保规定45岁社保怎么交?
  5. 社保怎么补交?农村户口的要怎么补交社保费?
  6. 2017年已经到来:社保卡等新规你必须知道
  7. 内蒙古社保卡进度查询
  8. 社保断了需要补交吗?中断之后如何补缴?
  9. 45岁后不用交社保 2019社保新规符合情况不用交
  10. 个人可以补缴社保吗?个人补缴社保流程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