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为保障城乡居民及时参保缴费和按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国家、省上通知要求,我县于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现通知如下:
一、缴费时限
2020年12月31日前,除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新生儿等政策规定的人员外,其他人一律不再延长缴费期。在规定的参保缴费期内完成缴费的城乡居民,待遇享受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缴费标准
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为280 元。
三、缴费范围
全县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外来人口)和参加职工医保有困难的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四、缴费方式
1.社保费代征系统缴费。缴费人可直接向本乡镇、村、社经办人员缴纳本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经办人员通过代征系统集中汇缴。
2.银行网点缴费。缴费人持居民身份证,可就近选择到农业银行、农商银行任一网点实时缴费。
3.手机银行缴费。缴费人关注银行公众号或通过手机银行APP进行网上自助缴费。
4.缴费人通过手机微信和支付宝完成缴费,并保留缴费电子凭证。
五、注意事项
1.参保人员在银行缴费或通过手机客户端进行缴费时,请务必确认缴费身份信息和参保地信息是否正确。
2.以前错缴至我县辖区域以外的,今年缴费时,请务必仔细核对自己的缴费信息,必要时先删除我县以外的缴费信息,然后到所在的乡镇或社区进行参保信息登记后缴费。
3.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逾期无法参保,请务必在缴费截止日期前完成缴费,以免影响个人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临洮县税务局
2020年9月17日
温馨提示:中国银保监会印发实施车险综合改革指导意见。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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