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民石女士查询银行卡发现,她去年4月失业后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涨了140多元,现在每个月有1400余元。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调整精神,我市对失业保险金标准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对象为2018年12月起新申领失业保险金人员和仍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不含异地转入人员),涉及全市4889名失业职工,人均增加失业金137元。
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因为失业后没有了收入来源,面临各种经济压力很大,有了这笔失业保险金就能暂时渡过难关。市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18年12月28日,省政府颁布了《关于修改〈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做好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工作,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失业人员,按照省里通知精神,我市自2018年12月起调整失业保险金计发比例:缴费不满10年的,从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调整为45%;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从按照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调整为50%;缴费20年以上的,从按照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调整为55%。下限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调整为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市民石女士在2018年4月失业,后来她申请了失业保险待遇,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当时一个月1200余元。“前几天我查询银行卡发现,增发了一个140余元,失业保险金也涨了。我听社区工作人员说,失业保险金调整了,我每个月涨140余元,确实减轻了生活压力。”
记者获悉,本次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对象为2018年12月起新申领失业保险金人员和仍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不含异地转入人员)。去年12月失业保险金增加部分已经补发到位,今年1月起也按照新标准发放失业保险金。
市人社部门有关负责人说,全市涉及失业金调整的失业职工有4889人,一共增发673142元(其中市区3181人、增发448621元)。今后还要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稳步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提高基金征缴水平,做实缴费基数,做到失业保险基金“应收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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