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新闻网讯(通讯员 龙玉梅)我县严格执行国家、省政府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自2019年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下调至16%执行;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失业保险总费率继续按1%执行,工伤保险继续执行阶段性降费率政策。
执行新的降费率政策后,将会切实减轻我县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完善社会保险保障制度,持续给实体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预计2019年我县企业将减负约16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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