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网社保新闻政策法规社保查询维权案例社保观点社保知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社保问答社保计算器
当前位置:社保网首页 > 社保新闻 >

黑龙江省2020年起生育险职工医保合拼执行

 字体时间:2019-08-12来源:黑龙江日报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蓝星
【导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要求,近日,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要求各地高度重视,有序推进相关工作,2020年1月1日将正式实施运行。

本报讯(记者 姜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要求,近日,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要求各地高度重视,有序推进相关工作,2020年1月1日将正式实施运行。

据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全面推进两险合并实施,是中央着眼于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提出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增强制度保障功能,有利于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有利于提升管理服务效能。

据介绍,保留险种、保障待遇,是指生育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险险种仍然保留,两项保险合并实施不增加单位和个人缴费负担,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两项保险合并实施不是“合并”,并非取消生育保险。

《意见》中主要政策可以概括为“四统一、两确保”。

一是统一参保登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包括我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完善参保范围管理,促进实现应保尽保。

二是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统筹层次一致。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单位费率。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不变。

三是统一医疗服务管理。实行两项保险统一定点医疗服务管理,执行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生育医疗费用原则上实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四是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两项保险经办管理统一由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实行信息系统一体化运行,资源共享。

五是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生育保险待遇不变。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等各项生育保险待遇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两项保险合并实施,不会导致参保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降低,随着基金共济能力的提高,还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待遇。

六是确保制度可持续。通过整合两项保险基金,增强基金统筹共济能力。

《意见》要求,各市(地)按照职工基本医保市级统筹标准,于9月底前出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方案,11月底前完成两项保险信息系统整合,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运行。

本文地址:/xinwen/175905.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中国社保网是一个公益性质网站。文章版权永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本文已帮助

最新刊登

1

赞助商链接

猜你喜欢

今日热点

根治“医保中心拖欠百家药店结算费”,需

点击排行榜

  • 新闻
  • 观点
  • 政策
  • 案例
  • 知识
  • 办理
  1. 2016事业单位事假、休假、病假的有关政策规定
  2. 2017年上海最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览表
  3. 国家医保局: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达93万人次
  4. 社保怎么补交?农村户口的要怎么补交社保费?
  5. 2017年已经到来:社保卡等新规你必须知道
  6. 内蒙古社保卡进度查询
  7. 2016公务员最新级别工资一览表
  8. 社保断了需要补交吗?中断之后如何补缴?
  9. 个人可以补缴社保吗?个人补缴社保流程
  10. 20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比例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