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网社保新闻政策法规社保查询维权案例社保观点社保知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社保问答社保计算器
当前位置:社保网首页 > 社保知识 >

永州市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温馨提示

 字体时间:2020-03-31来源: 中国社保网编辑:中国社保网

各缴存单位、签约楼盘,广大缴存职工: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20年2月3日正式上班后,根据市政府有关安排和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温馨提示如下:

一、采取“网上办”、“掌上办”方式办理

1.缴存单位已开通单位网厅汇缴业务的,请单位专管员通过单位版网上业务大厅实现全程网办。

2.缴存职工可通过手机公积金App、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版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缴存、提取、贷款等相关信息以及办理以下5项业务:①离、退休提取②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提取③出境定居提取④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部分还本⑤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具体条件与注意事项在办理过程中有详细提示。

二、建议适当延后申请办理部分业务

1.没有开通单位网厅汇缴业务的缴存单位,建议待疫情缓解后再到业务大厅办理汇缴补缴。3月20日前汇缴、补缴到位的,不影响单位连续缴纳记录。

2.缴存职工需办理购建房提取、还贷提取和月对冲签约等业务的,建议待疫情缓解后再到业务大厅办理。对设有追溯期的业务办理,因疫情影响耽误的,延长追溯期限二个月。

3.疫情防控期间,中心各业务大厅将采取预约、通知等适当方式,有序组织对上年度积压贷款的受理、审核、面签和发放。今年新增贷款需求及申请,建议各开发企业和申请贷款职工待疫情缓解后再到业务大厅申报和办理。因疫情影响耽误的,延长贷款申请追溯期限二个月。

123下一页末页共3页本文地址:/zhishi/184184.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中国社保网是一个公益性质网站。文章版权永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本文已帮助

最新刊登

1

赞助商链接

猜你喜欢

今日热点

根治“医保中心拖欠百家药店结算费”,需

点击排行榜

  • 新闻
  • 观点
  • 政策
  • 案例
  • 知识
  • 办理
  1. 2016事业单位事假、休假、病假的有关政策规定
  2. 2017年上海最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览表
  3. 国家医保局: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达93万人次
  4. 2019社保新政策 补缴社保规定45岁社保怎么交?
  5. 社保怎么补交?农村户口的要怎么补交社保费?
  6. 2017年已经到来:社保卡等新规你必须知道
  7. 内蒙古社保卡进度查询
  8. 社保断了需要补交吗?中断之后如何补缴?
  9. 45岁后不用交社保 2019社保新规符合情况不用交
  10. 个人可以补缴社保吗?个人补缴社保流程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