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签约楼盘,广大缴存职工: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20年2月3日正式上班后,根据市政府有关安排和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温馨提示如下:
一、采取“网上办”、“掌上办”方式办理
1.缴存单位已开通单位网厅汇缴业务的,请单位专管员通过单位版网上业务大厅实现全程网办。
2.缴存职工可通过手机公积金App、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版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缴存、提取、贷款等相关信息以及办理以下5项业务:①离、退休提取②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提取③出境定居提取④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部分还本⑤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具体条件与注意事项在办理过程中有详细提示。
二、建议适当延后申请办理部分业务
1.没有开通单位网厅汇缴业务的缴存单位,建议待疫情缓解后再到业务大厅办理汇缴补缴。3月20日前汇缴、补缴到位的,不影响单位连续缴纳记录。
2.缴存职工需办理购建房提取、还贷提取和月对冲签约等业务的,建议待疫情缓解后再到业务大厅办理。对设有追溯期的业务办理,因疫情影响耽误的,延长追溯期限二个月。
3.疫情防控期间,中心各业务大厅将采取预约、通知等适当方式,有序组织对上年度积压贷款的受理、审核、面签和发放。今年新增贷款需求及申请,建议各开发企业和申请贷款职工待疫情缓解后再到业务大厅申报和办理。因疫情影响耽误的,延长贷款申请追溯期限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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