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稳就业、保就业工作举措,根据甘财社〔2018〕67号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及企业开展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一)补贴对象: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 招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企业。
(二)申报所需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提供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提供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复印件
4、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原件及复印件
5、符合条件人员花名册
二、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一)补贴对象:
持有《就业创业证》并由社区纳入就业困难人员管理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的失业人员;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残疾失业人员;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二)申报所需资料:
1、《甘谷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审核表》
2、户口薄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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