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南昌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要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这是最主要的条件。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是指失业人员原来在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并非新生劳动力,如不是刚毕业的学生。点击查看具体:
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一般来讲,中断就业的原因分为两种:非自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自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因自愿离职而导致失业。点击查看具体:
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必经程序,目的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失业登记是失业人员进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程序的重要标志。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还须有求职要求。这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点击查看具体:
本文地址:/zhishi/shiye/174286.html
人南昌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表示,享受社保补贴并无户口限制,只需户口所在地开具证明,证明申请人确系“4050”人员;而在开具证明过程中,由于永修方面无法加盖南昌方面要求...[查看全文]
昨天下午,家住东麒路的王先生到江宁分局东山派出所报警,称几个小时前,一个自称是社保中心的人给他打电话,说可以把社保卡上的钱转账到银行卡上,拿来买房子。王先生庆幸...[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