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脱贫攻坚和全面进入小康社会关键之年,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人社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落实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多措并举狠抓农牧民转移就业增收,当年实现农牧民转移就业57.1万人、创收34.8万元,分别完成年初目标任务的104%、109%。同比增长2%和29%。
一是高位推动。
各地市均建立农牧民增收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或专员担任组长,对农牧民转移就业进行周汇报、月调度、季通报、年总结,有力推进农牧民转移就业;
二是整合资源。
整合农业农村、交通、水利、建设、旅发等部门资源,将农牧民转移与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结合,提升转移就业率;
三是提前介入。
在年初项目开工季,提前进行用工需求调研,收集用工岗位,采取订单定向式培训,提高农牧转移就业技能水平。
四是摸清底数。
各基层组织进村入户,对农牧民劳动力进行摸底调查,做到农牧民劳动力底数清情况明;
五是培育主体。
注重劳务派遣机构、务工联队、劳务经纪人培训,不断加强转移就业的组织化程度。截止目前,全区共培育劳务派遣机构120家、务工联队1600余个、劳务经纪人1100余名;
六是用好平台。
全区已建成的840个西藏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1238名,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4488人。通过政策激励调动积极性,使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承担起完善农牧民信息数据具体工作,为做好当地农牧民转移就业打下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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