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旗城乡居民:
根据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厅、税务局《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内医保发〔2020〕12号)和阿拉善盟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转发《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阿医保发〔2020〕84号)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好我旗城乡居民2021年医疗保险个人保险费征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时间
根据通知要求,2021年我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时间从2020年9月1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至,缴费起止时间与自治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时间保持一致。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根据通知要求,2021年我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300元/人·年。
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人群参保要求
我旗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扶贫部门提供名单为准)、低保人员((民政部门提供名单为准)、重度残疾人员(残联提供名单为准),要求全部纳入参保范围。其他城乡居民努力做到应保尽保。
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部门
我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按现行征收体制征收,由税务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工作。
请阿右旗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群众相互转告,并按规定时间到户籍所在苏木镇嘎查、社区缴费,也可到旗政务服务大厅税务窗口办理缴费,中间断保和新参保人员需先到旗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核定信息后再进行缴费。
阿拉善右旗医疗保障局
阿拉善右旗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阿右旗税务局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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