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网社保新闻政策法规社保查询维权案例社保观点社保知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社保问答社保计算器
当前位置:社保网首页 > 政策法规 >

济宁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及明确部分贷款政策_中国社保网

 字体时间:2020-12-22来源: 中国社保网编辑:中国社保网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受委托贷款银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支机构:

为满足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贷款需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实行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异地贷款”)业务及明确部分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实行异地贷款业务

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其中一方户籍或工作所在地在济宁市行政区域内,且借款申请人在济宁市行政区域外其他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济宁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向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申请异地贷款,并执行我市现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二、异地贷款操作规范

(一)贷款对象、条件、额度、期限、利率、偿还、担保方式和差别化信贷政策等均按照济宁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二)贷款资料。

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申请异地贷款,除应提交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基本贷款资料外,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1.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见附件)及近三年缴存流水,并加盖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印章。

2.济宁市行政区域内的户口薄或《工作所在地承诺书》(由借款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现场签订)。

123下一页共3页本文地址:/fagui/186406.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中国社保网是一个公益性质网站。文章版权永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本文已帮助

最新刊登

1

赞助商链接

猜你喜欢

今日热点

根治“医保中心拖欠百家药店结算费”,需

点击排行榜

  • 新闻
  • 观点
  • 政策
  • 案例
  • 知识
  • 办理
  1. 2016事业单位事假、休假、病假的有关政策规定
  2. 2019社保新政策 补缴社保规定45岁社保怎么交?
  3. 2017年上海最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览表
  4. 公务员工龄工资增长方案最新消息:40年工龄的公务员工资
  5. 国家医保局: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达93万人次
  6. 省内社保转移有必要吗?社保省内转移有什么条件?
  7. 社保怎么补交?农村户口的要怎么补交社保费?
  8. 闽企业退休养老金月增240元 省级统筹人员在内
  9. 甘肃临泽县2702名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补贴全部发放到位
  10. 内蒙古社保卡进度查询

随机推荐